到法院起訴侵犯生育權如何判處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9W

一、到法院起訴侵犯生育權如何判處?

到法院起訴侵犯生育權如何判處

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恢復被侵害的權利,賠償造成的損失。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條,婦女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有經濟困難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婦女,當地法律援助機構或者人民法院應當給予幫助,依法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二、侵犯生育權的行為有哪些?

侵犯生育權的行為如下:

1、在妻子未經丈夫同意擅自墮胎、妻子不顧丈夫反對,私自生下兩人的孩子、夫妻一方與第三方婚外生育。

2、夫妻合意懷孕後,丈夫突然死亡,公婆為傳宗接代阻止兒媳墮胎。

3、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中限制女職工生育。

三、生育權被侵犯能否起訴離婚

可以的,我國實行婚姻自由的制度。夫以妻私行中止妊娠侵略其生育權為由懇求損害賠償的,法院不予支撐。夫妻兩邊因是否生育發作膠葛,致使愛情確已決裂,一方懇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停無效,應按照相關規則處理。

簡略地説,夫妻兩邊均有生育權,夫妻一方回絕生育或者妻子私行中止妊娠雖對另一方的生育權有所侵害,但也是正常行使自己生育權的行為,因而,以此要求損害賠償沒有法律根底。

若夫妻由於生育問題產生膠葛,是否判定離婚,依然要以愛情是否確已決裂為判別規範,不能僅以侵略生育權為由判定離婚。從生理特點上來看,懷孕生子女方天然要付出更多並接受更大的危險。這種危險不僅僅是身體上的,比方妊娠反應大、宮外孕、難產等等,還有精神上的。

我國近期實施了三孩的政策,這項政策的出台是基於我國的國情,以及未來的社會人口結構的發展決定的。生育權每個成年婦女享有的合法權益,是受法律保護的,任何人不能侵犯,如果生育權被侵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