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判定侵犯對方生育權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3W

一、怎麼判定侵犯對方生育權?

怎麼判定侵犯對方生育權

侵犯生育權的行為如下:

1、在妻子未經丈夫同意擅自墮胎、妻子不顧丈夫反對,私自生下兩人的孩子、夫妻一方與第三方婚外生育。

2、夫妻合意懷孕後,丈夫突然死亡,公婆為傳宗接代阻止兒媳墮胎。

3、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中限制女職工生育。

二、勞動關係中公司侵犯生育權申請勞動仲裁的流程是什麼?

1、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説明理由。

3、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於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4、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5、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決後應當製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侵犯生育權的表現形式很多,其實生育權不只是女方才有的權利,男方也想有生育權,像是女方不經男方同意私自墮胎的這種行為,其實已經涉嫌侵犯了男方的生育權。生育權是公民擁有的一項最基本的民事權利,同時為了保障公民生育權,國家出台的也都有相應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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