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撫養權判決不服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6W

一審撫養權判決不服怎麼辦

在教育孩子這個問題上父母之間要儘量的達成共識的,有些父母離婚爭取孩子撫養權的這件事情上其實完全忽略了孩子個人的感受,其實我們站在孩子的角度上來講,肯定不願意看到爸爸媽媽為了爭奪自己的撫養權而大打出手,甚至弄得跟仇人一樣的。一審撫養權判給對方以後肯定有人對一審撫養權判決不服的。

一、一審撫養權判決不服怎麼辦?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六十五條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

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條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二、爭奪撫養權應注意哪些問題?

離婚的當事人,如果想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最好做到如下幾點:

1、離婚前多照顧孩子,增加與孩子的感情;

2、如果雙方已經分居,最好爭取與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雙方都忙於工作,最好讓自己的父母幫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習慣的,要及時改正;

5、自己沒有工作的,要積極進去,尋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在新婚姻法子女撫養,爭取孩子撫養權這一焦點問題中,不得傷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變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滿十週歲,要尊重孩子的意見,且不可盲目的爭取撫養權而傷害到孩子感情。畢竟,離婚後孩子還是雙方的孩子,不撫養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視權;畢竟孩子十八週歲後,孩子可以自願選擇跟隨哪一方。一轉眼,孩子就會長大,再提孩子的撫養權也就沒有多大意義。

三、爭奪撫養權提交的證據都有哪些?

孩子撫養權,目前離婚案件基本上都是爭奪孩子撫養權,最大的原則就是要兒童利益最大化,無論是我國婚姻法,還是未成年人保護法,還是兒童權益公約,都體現了這個理念和原則。

關於孩子撫養權的案件,法院審判原則有三個:

1、兩週歲以下的孩子歸母親,除非母親根本沒有任何的能力,而且她也表示不要,這兩點都要具備。

2、兩週歲到十週歲孩子的撫養權,要看父母哪一方能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學習環境條件。

3、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撫養權,要尊重孩子的意願。

涉及到孩子撫養權的證據形式:

1、工作收入證明;

2、住房證明;

3、孩子户籍上學證明;

4、照片、錄音、錄像:反映孩子跟父母哪一方關係更好;

5、父母的品行或身體疾病的證明。

證據取得方式:通過單位、學校、居委會、醫院等相關方面。

對撫養權判決不服的是完全能夠在15天之內上訴的。可是,上訴重新爭取撫養權不是憑着自己的感情用事就可以的,如果沒有新的證據確保能夠絕對的改變撫養權的判決結果,那所謂的上訴也只是浪費時間,對撫養權的判決不會產生任何影響。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