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奪子女撫養權要收哪些證據

來源:法律科普站 4.52K

爭奪子女撫養權要收哪些證據

父母就未成年子女撫養權展開爭奪是十分激烈的,不管是哪一方要想獲得子女的撫養權,那麼在爭奪的過程中就要收集相應的證據才行。那到底爭奪子女撫養權要收集哪些證據呢?本站小編馬上為您解答。 

一、爭奪子女撫養權要收哪些證據

現實中,分開的父母往往會就子女的撫養權問題爭論不休、僵持不下。此時,雙方都想要子女撫養權的話,則就只能由法院作出判決。而對於父母來講,收集相關證據證明自己比對方擁有更好的撫養條件是很重要的,到底這個撫養權證據怎麼收集?多數案件存在爭奪孩子撫養權問題。此時,最好是聘請婚姻家庭方面的律師為好,因為婚姻律師一般不考慮您是出於何種原因爭取孩子撫養權的,而只考慮如何達到委託人的目的。這裏就爭取子女撫養權取證問題提請您注意以下幾點: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離婚案件中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文化學歷等一般差距不大,但這並不表示就沒有差距,比如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很多時候,孩子特別對於學齡前兒童,不是夫妻一方帶,而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十週歲以上的孩子一般對於離婚的含義及後果都基本瞭解,所以在一般情況下,法院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對其最為有利一方撫養。

二、撫養權糾紛中需要提交哪些證據

孩子撫養權,目前離婚案件基本上都是爭奪孩子撫養權,最大的原則就是要兒童利益最大化,無論是我國婚姻法,還是未成年人保護法,還是兒童權益公約,都體現了這個理念和原則。關於孩子撫養權的案件,法院審判原則有三個:

1、兩週歲以下的孩子歸母親,除非母親根本沒有任何的能力,而且她也表示不要,這兩點都要具備。

2、兩週歲到十週歲孩子的撫養權,要看父母哪一方能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學習環境條件。

3、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撫養權,要尊重孩子的意願。

涉及到孩子撫養權的證據形式包括以下幾種:

1、工作收入證明;

2、住房證明;

3、孩子户籍上學證明;

4、照片、錄音、錄像,反映孩子跟父母哪一方關係更好;

5、父母的品行或身體疾病的證明。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的爭奪子女撫養權時,父母需要收集的證據,如果能夠向法官證據自己的撫養更有利於子女的生活成長,那麼獲得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大的多。而要是不知道該如何爭奪的話,建議可以委託專業律師來幫助你。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淄博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