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 怎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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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哪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怎樣辦理

在哪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怎樣辦理

協議公證法律效力不高,可以讓女方到當地的法院起訴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這樣的民事訴訟也就是50元的訴訟費。只要男方也答應把孩子的撫養權變更到女方名下,這樣都不用法院判,只要走調解的路,法院會就你們新的主張出具一份關於孩子撫養權的調解書,你們雙方簽字就可以了。

孩子户口變更問題,那就需要你們兩個協商解決了,看孩子的户口在那裏更利於孩子上學。如要轉到女方那裏,只要拿法院出具的撫養權變更調解書,孩子的户口變更到女方名下也很好辦。

二、民事訴訟一般要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

提起變更撫養關係糾紛訴訟的一方必然要承擔起大部分的舉證責任,如果一方認為與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認可的變更撫養關係的情況,應當從以下方面着手展開收集證據:

1、到對方的工作單位,請求工作單位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以證明其收入及工作變動情況,如對方屬於國家公職人員,一般其工資是可以查詢確定的;

2、與對方的鄰居、朋友處請求其出具對方長期不良嗜好的證明,或者請求其出具對方未盡到撫養義務、虐待子女的説明;

3、如經常變更居住地,可向對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權人瞭解其簽訂租賃合同的情況;

4、如因對方拖欠債權人的債務,可向對方的債權人請求其出具存在債權債務關係的證明;

5、如對方患有嚴重疾病或傷殘的,需要醫療及醫學鑑定部門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

三、法院一般會支持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一方的情形: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另外,依據《民訴320點意見》,變更撫養權、監護權的訴訟(變更之訴)管轄為,第10條,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係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4條,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撫養權對相關的離婚當事人雙方都很重要,我國相關的當事人需要辦理這類案件時,應積極的到當地的人民法院進行相應的辦理,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按照我國的法律要求進行相應的辦理,我國的法院按照這類要求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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