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1歲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問題有什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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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1歲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問題有什麼規定?

對於有孩子的家庭離婚孩子的歸屬問題應該就是最重要的,孩子對於大人來説就是大人的未來。大家都知道,如果一方有重大的過錯那麼孩子就會基本上對於他來説就無緣了,那麼我們法律中到底是如何規定的呢?離婚1歲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問題有什麼規定呢?

關於未成年子女的歸屬問題,人民法院一般會基於下列因素綜合考慮判決:

一是兩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二是如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後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三是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四是如果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五是孩子雖然兩歲以上,但如果之前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六是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確定子女撫養權的辦法

哺乳期內的子女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這是因為用母乳哺養,對嬰兒的生長髮育最為有利。從嬰兒的生長髮育的利益考慮,夫妻離婚後,凡是正處於用母乳餵養的子女,應依法由哺乳的母親撫養。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對於離婚1歲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問題我們法律中有所規定,孩子如果未滿兩歲由於需要母親所以一般情況下都會判給母親一方。基本上都會判給母親,但是母房有於子女不適合共同生活的疾病不盡撫養權或者因別原因不可與母親一起生活的話還是可以判給父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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