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監護權去哪裏改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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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監護權去哪裏改監護人?

變更監護權去哪裏改監護人?

1、變更監護權必須去法院,以訴訟的形式由法院以判決書或調解書的形式確定下來。予以變更監護權的情形:

(1)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行為的;

(2)怠於履行監護職責,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的;

(3)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的。

2、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了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或者單位向人法院起訴。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侵害了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或者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監護關係的,按照特別程序審理。

3、監護人有規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可以撤銷其監護人資格。

4、監護人被指定後,不得自行變更。擅自變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監護人和變更後的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

5、但是其規定監護人可以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因被監護人的侵權行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由監護人承擔,但另有約定的除外;被委託人確有過錯的,負連帶責任。

6、如果確實失去監護能力的話,可以向法院申請變更監護。法院應該會在有監護權的人裏面挑選最合適的。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侵害了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或者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監護關係的,按照特別程序審理。監護人有規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可以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

綜上所述,監護人被指定後,不得隨意變更,擅自變更監護人的,原監護人和變更後的監護人都要承擔責任,監護人可以將部分監護職責委託其他人行使監護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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