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之後可否協議輪流撫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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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最好父母都能夠一起陪伴,這樣才能讓孩子健康快樂的長大。而在父母迫不得已要離婚的時候,為了避免給孩子造成較大的影響,可能就會協議輪流撫養孩子。那從法律角度分析的話,離婚之後可否協議輪流撫養孩子呢?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為你做詳細介紹。

離婚之後可否協議輪流撫養孩子

一、離婚之後可否協議輪流撫養孩子

如果雙方都想要孩子,誰也不服誰,是否可以協議約定輪流撫養孩子呢?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法院在判決孩子撫養權歸屬案件時,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孩子究竟與誰共同生活,應當徵求孩子的意見。如果孩子無傾向性意見,那麼,雙方可以協議輪流撫養孩子。同時,在孩子與一方共同生活期間,另一方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權利。

二、離婚後雙方都想要孩子怎麼辦

如果是在離婚後雙方都要想孩子該怎麼辦呢?夫妻雙方可以先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就只能由人民法院判決了。法院一般以“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為原則進行判決的,法律了也規定了幾種可以判決歸誰撫養的情形:

(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二)對兩週歲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它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雙方撫養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為法院判決撫養歸歸屬的一個參考條件。

(三)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如果想要孩子的撫養權可以收集一些有利於爭取孩子的證據。

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其實對孩子造成的影響還是有的。而作為父母能夠做的就是儘量減少對孩子的影響,讓孩子可以健康快樂的長大。因而要是在離婚之後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孩子的話,只要沒有違反法律中的規定,那這樣的約定也是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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