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的區別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6W

一、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的區別有哪些?

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的區別有哪些?

遺贈扶養協議與遺贈都是財產所有人對自己的財產在生前作出處分,在死後實現財產所有權轉移的行為,但是兩者有以下的區別:

1.遺贈扶養協議是雙方法律行為,而遺贈是單方法律行為。遺贈扶養協議採用合同形式,而遺贈的意思表示採用遺囑形式。

2.遺贈扶養協議是死後生效行為與生前生效行為的結合,而遺贈屬於死後生效的行為。

3.遺贈扶養協議中的扶養人必須是有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集體組織,而遺贈中的受遺贈人可以是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4.遺贈扶養協議屬於有償的行為,遺贈是無償的行為。

二、遺贈與贈與的區別有哪些?

遺贈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不接受遺贈的意思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贈與是諾成行為,只要當事人達成合意贈與關係就可以成立。達成合意後,贈與方不履行贈與義務的,被贈與方可以要求贈與人履行。

遺贈從形式上跟贈與雷-同。遺贈是發生在贈與人死亡之後的事,而贈與是生前行為。法理界將遺贈和贈與的區別確定為:

1、遺贈是單方法律行為,而贈與是雙方法律行為,合同的一種,需要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形成合意。

2、遺贈是死因行為,即遺囑人死後方才生效法律行為,而贈與除附期限、附條件的以外在合同成立時便發生法律效力。

3、遺贈是要式行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而贈與是不要式行為,口頭或書面形式均可。

綜合上面所説的,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這兩種都是屬於處理自己財產的一種方式,但對於這兩種是呈現在不同的形式上面才可以實施,對於兩種突出最重要的情形就在於一種是無償的一種是有償的,所以,在處理時就要選擇適合自己的遺囑形式來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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