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子女撫養權歸屬如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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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子女撫養權歸屬如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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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就是指男女雙方在沒有婚姻的時候就生下孩子的行為,那麼如果男女雙方在非婚生子之後想要分開,孩子應該如何處理呢?未婚子女撫養權歸屬如何判決呢?下面大家就跟本站網站的小編一起來具體瞭解一下吧。

一、非婚生子女撫養權歸屬問題,什麼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撫養權如何認定?

什麼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是指父母非婚姻關係所養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為所生子女和養子女,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以及未經丈夫同意、事後丈夫又不予認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

非婚生子女撫養權如何認定?為了確定非婚生子女與其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許多國家的親屬法中都設有認領和準正制度。

①認領。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特別是生父確認其為自己子女的法律程序。有的國家規定生父生母均得為認領人。有的國家規定只需生父認領,與生母的關係以出生事實為根據;生父主動認領者,稱為任意認領,出於非婚生子女的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的請求,經訴訟程序責令其生父認領者,稱為強制認領。

②準正。符合一定條件的非婚生子女取得與婚生子女同等法律地位的程序。許多國家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可因生父認領或生父、生母結婚而準正。有的國家規定必須同時具備上述兩個條件才能準正。

我國現行《婚姻法》未確立對非婚生子女生父強制認領的制度,但在審判實踐中是受理此類案件的。起訴時,通常由生母向法院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如:生母在受胎期內有與被告同居或被強姦、誘姦的事實或證據等。人民法院在必要時,可以委託專門的血液鑑定部門進行親子鑑定。目前,科學的鑑定方法是用人體組織細胞核(簡稱DNA)進行抗原試驗。經鑑定證據確鑿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孩子的生父對其認領並負擔子女出生以來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獨立生活時為止。

我國現行《婚姻法》確立的是非婚生子女準正制度,即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在法律上具有同等地位,同受法律保護。

婚姻法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樣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據此,非婚生子女的父親和母親均有權(也有義務)撫養孩子,一般來説,參照婚姻法規定,哺乳期內的孩子以隨母親生活為原則。不隨孩子生活的一方應當支付撫養費。未經孩子父母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送養孩子。

二、非婚生子女撫養權歸屬問題,怎麼解決?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在離婚之訴中,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及有關法律規定,從子女利益最佳原則出發予以妥善解決。具體意見可參照最高法院法發(1993)30號《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有關規定。

1.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性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 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以准許。

3.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優先考慮:

(1) 以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 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 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 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以准許。

都需要取決與父母雙方的經濟條件、學歷、孩子的意願和年齡等。若哪一方需要特地爭取的話,小編建議大家可以找尋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幫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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