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前夫不給孩子撫養費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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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前夫不給孩子撫養費怎麼辦?

家庭是建立在婚姻的基礎上的。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由於夫妻感情不和等種種原因,離婚的情況也很常見,可以説是屢見不鮮了。離婚後的夫妻仍然對孩子有撫養的義務,具體體現便是撫養費的給予。我們可能會遇到離婚後前夫不給孩子撫養費這種問題,本站的小編為大家出謀劃策。

一、撫養費是什麼

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我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1067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子女大病及絕症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為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於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

二、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怎麼規定

《民法典》第1085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

第1067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對於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地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可依據不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收入的平均收入,參照以上比例確定。但是在實踐中具體數額的確定,不可機械的套條適用,可應根據當地生活水平和孩子的實際開銷做一定的調整。

三、離婚後前夫不給孩子撫養費怎麼辦

一是夫妻雙方協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訴。

另外,關於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撫養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

如果夫妻是協議離婚,應該按照雙方自願達成的《離婚協議》來讓另一方履行其義務,也可以據此協議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支付孩子撫養費;如果是法院調解離婚,除了《離婚調解書》外,也應該有一個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裏面應該有子女撫養條款,如果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拒絕執行,可重新起訴到法院,讓法院重新裁定,強迫執行;如果是判決離婚,可根據離婚判決書裏面的離婚孩子撫養費支付條款,要求支付孩子撫養費。

孩子是夫妻雙方愛情的結晶。若夫妻雙方離婚,對於孩子仍然有撫育的義務這是毋庸置疑的。如果遇到離婚後前夫不給孩子撫養費問題,首先孩子父母應該進行充分的協商和溝通,若是此種方法不行,我們還可以採取調解的方式、或者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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