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監護人的房產可以進行買賣嗎?
一、被監護人的房產可以進行買賣嗎?
監護人有權處置被監護人的房產 貌似沒有 就算是處置也必為了孩子的利益。
1、除為孩子的利益外,監護人不得處理孩子的財產;
2、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孩子的合法權益,應當要承擔責任;給孩子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二、過繼監護人變更,需要辦手續嗎?
1. 孩子過繼,被收養人條件。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1)喪失父母的孤兒;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2. 孩子過繼,收養人應具備的條件。
(1)無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年滿30週歲。
收養人只能收養1 名子女,但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棄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
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收養。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週歲以上。
3. 孩子過繼,收養人擬收養孩子須提供的材料。
(1 )收養人身份證、户口簿原件及複印件(複印户口地址,如已生育子女須複印子女的户口簿);
(2 )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3 )收養人所在單位或居委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
(4 )收養人常住地的區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生育、子女情況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
(5 )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複印件一律採用 A4 紙。)
4.孩子過繼,一般社會機構孩子收養的程序。
(1 )夫妻雙方年齡均滿30週歲,身體健康、有良好經濟收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等,自願收養孩子的,持上述有效材料到當地民政局申請收養。
(2 )經市民政局審核後符合收養條件的,領取《收養登記申請書》。
(3)如初步同意收養該孩子,由擬收養人填寫相關表格,等待審批和現孩子撫養一方同意。
(4 )經過3-6 個月的觀察,同意收養該孩子的,認真填寫《收養登記申請書》,帶齊有關收養材料,提供被收養人正相片若干張,到民政局登記確認。
綜上所述,對於從親朋好友間等家庭之間過繼孩子的,需要政府公證下訂立過繼協議,如若沒有經過公證,其事實收養和過繼關係並沒有法律上的保障和承認,在往後的兒女撫養教育、繼父母贍養扶助、財產繼承等都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