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重新結婚了沒給撫養費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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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重新結婚了沒給撫養費可以嗎?

夫妻之間如果因為感情不合或者是日益漸深的矛盾致使雙方離婚,那麼在離婚之後如果已經有了孩子的夫妻,撫養孩子就是一個很關鍵的問題了,一般情況都是不撫養的一方給撫養費的。但是如果遇到了女方重新結婚了沒給撫養費這種情況怎麼辦呢?小編這就為大家解答一下。

一、女方重新結婚了沒給撫養費可以嗎?

不可以,孩子不能因為父母離婚而斷絕血緣關係,不撫養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部分或者全部的撫養費。不論是否再婚都需要支付的,如果不支付,可以以孩子的名義通過訴訟索要。

二、撫養費包括哪些?

根據《婚姻法解釋》的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因此,在書寫離婚協議時,如果沒有把教育、醫療費單項列出,撫養費一般會被法院推定為包括教育、醫療、生活費用在內的。但是,如果離婚後,孩子發生突發的、較大的醫療、教育費用或人身意外傷害費用,而原有撫養費不足以支付的,可以另行起訴要求增加撫養費。

三、撫養費的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是什麼?

1、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按月工資收入的20~30%比例給付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2)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4)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撫養費的支付方式和撫養費的範圍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第9條規定: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2)根據以上規定,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賬户或在探視孩子時支付,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為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二來可以折抵給付對方房款。但是,是否採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3)撫養費不單指生活費,《婚姻法》明確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所以,在離婚時,除生活費外,要充分考慮教育費和醫療費,在撫養費的標準(20~30%比例)範圍內爭取較高的比例。

按照法律規定,女方重新結婚了沒給撫養費那是不可以的。因為孩子不會因為父母的離婚從而斷絕血緣關係,所以不服樣的呃一方必須要支付撫養費。如果不支付,那麼撫養方可以以孩子的名義進行索要,如果索要無果,是可以進行起訴來要回撫養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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