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給孩子辦身份證需要出具唯一監護人的證明材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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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給孩子辦身份證需要出具唯一監護人的證明材料嗎?

父母給孩子辦身份證需要出具唯一監護人的證明材料嗎

不需要,給孩子辦身份證需要準備父母的身份證、孩子的户口簿、孩子的出生證明、學籍證明(未上學的可以不必帶)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週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二、父母有哪些行為可以撤銷監護資格?

1、性侵害、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將未成年人置於無人監管和照看的狀態,導致未成年人面臨死亡或者嚴重傷害危險,經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監護職責長達六個月以上,導致未成年人流離失所或者生活無着的;

4、有吸毒、賭博、長期酗酒等惡習無法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或者因服刑等原因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致使未成年人處於困境或者危險狀態的;

5、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經公安機關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部門三次以上批評教育拒不改正,嚴重影響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學習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情節惡劣的;

7、有其他嚴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

三、監護人的監護職責有哪些?

(1)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2)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3)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事實上,父母跟子女之間的監護關係通過户口本就能體現出來,所以在給孩子辦身份證的時候,當地公安機關肯定不會要求父母提供所謂的唯一監護人證明。在我國,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辦身份證的,只能由監護人代為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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