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恆律所淺談在自家門口裝監控會侵害他人權益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8W

監控在我們身邊隨處可見,很多人為了保護,自身財產和人身安全,會在家門口安裝監

川恆律所淺談在自家門口裝監控會侵害他人權益嗎?

,這種安裝監控的行自,是否會侵害其他人的權利呢?

民法典規定:

一、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二、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三、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四、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

個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適用有關隱私權的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川恆律所提示:處理個人信息應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過度處理。

現在大多數監控攝像頭均可與手機APP相連接以供用户實時查看,但手機APP系第三方公司開發,攝像頭拍攝的內容亦會實時上載到第三方公司,使得拍攝對象的個人信息存在泄露的風險。故在小區監控技防設施比較完善的情況下,個人無需再另行安裝監控攝像頭。

川恆律所淺析,在安裝監控時,需要注意避免攝像設備拍攝、窺視到其他住户的私密空間,侵擾其私生活安寧,也不可以將拍攝到的內容對外傳播,否則有可能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第一、自然人的行蹤信息、面部特徵、住址屬於個人信息範疇,安裝監控攝像頭,能較為清晰地採集到個人的面部特徵、出行狀況、户內人員狀況等個人信息,並進行存儲。未徵得當事人的同意,容易造成個人信息泄露,給人造成了不必要的困擾。

第二、安裝攝像頭目的是為了保護自身人身和財產安全,但樓棟有完善的監控技防設施,且均在正常運行,個人再行安裝涉案攝像頭的行為缺乏合理性和必要性,屬於對個人信息的過度處理。

第三、房屋內部屬於其私密空間,未徵得當事人明確同意,又無法律規定的特別情形下,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拍攝、窺視私人住宅。安裝的攝像頭可由手機APP遠程操作,如在一定條件下拍攝到私人房屋內部,則就構成對個人隱私權的侵犯。當事人有權向法院起訴,請求拆除監控設備攝像頭,並刪除攝像頭所存儲的涉及個人及其家庭的全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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