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律師——單位內銷房屋,職工將購買名額出售,後反悔起訴無效案例

來源:法律科普站 9.97K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均為化名,若有雷同請聯繫我們予以撤銷。)

房地產律師——單位內銷房屋,職工將購買名額出售,後反悔起訴無效案例

原告訴稱

周某君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確認雙方於2000年9月5日簽訂的《協議書》無效;2.訴訟費由陳某峯承擔。

事實和理由:我屬於北京市豐台區某村村民,對豐台區S室的房屋享有購房資格,在2000年9月5日,雙方簽訂協議書,我將涉案房屋指標轉讓給陳某峯陳某峯支付20 000原酬謝費。之後,我發現陳某峯不享有資格,屬於城鎮居民,不能夠購房,因此,按照法律規定,雙方簽訂的《協議書》無效,我對涉案房屋享有居住權並且在房本下來後享有所有權。目前,陳某峯私自將上述房屋出租他人,屬於違法行為。故訴至法院。

 

被告辯稱

陳某峯辯稱,雙方在2000年9月5日自願基礎上籤訂的協議書,且已經履行完畢。1.雙方本着公平自願,誠實守信,不違揹他人利益簽訂的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志的真實體現和表達;2.按雙方協議內容,陳某峯當時即付周某君酬謝費;3.我和我前妻宋某芳(已於2011年3月去世)均是某村民;4.雙方之間所籤協議已過20年訴訟時效;5.周某君就此事22年來從未與我進行任何形式的聯繫與協商。綜上所述,我請求法院駁回周某君的訴訟請求。

 

法院查明

2000年9月5日,甲方周某君與乙方陳某峯簽訂《協議書》,約定甲方為某村社員,按村裏規定享有購買村集體開發的住宅樓(位於S室2居室)的權利,甲方因自己住房也滿足且再購村裏樓房尚需鉅額資金等諸多原因,自己不願購買,因此甲方決定將自己享有的購買村裏樓房的權利轉讓給乙方,現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一、甲方自願將其享有的購買村裏樓房即S室2居室樓房的權利轉讓給乙方,乙方一次性支付貳萬元人民幣給甲方作為酬謝。二、購房所需人民幣(以發票為準)由乙方支付,當村裏通知甲方交納購房款時,乙方攜甲方購房通知單以甲方名義向村裏交款,購房發生的所有票據以及房屋的所有權利憑證(入住證、鑰匙、房產證等等)均由乙方持有。自即日起乙方享有所購樓房的一切權利。

三、甲乙雙方按協議第一、二條履行完畢,甲方對位於S室2居室房屋不再享有任何權利,也不再履行任何義務,該房屋的一切權利義務由乙方承受。四、今後如集體為此樓房辦理產權手續時,甲方須無條件無償地協助乙方將此樓房的產權證手續過户給乙方,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五、本協議為雙方自願簽訂,雙方應誠實守信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乙方違反本協議,除雙方各自返還外,違約方必須按購房價款的叁倍支付對方違約金後,方能解除本協議。合同簽訂當天,陳某峯周某君支付20 000元,周某君為其出具收條。

當事人均認可雙方系借名買房合同關係,涉案房屋購房款由陳某峯交納,房屋交付後一直由陳某峯居住使用。

另查,2000年9月6日,乙方周某君與甲方北京市豐台區Y公司簽訂《內銷住宅樓房買賣契約》,約定甲方在本公司集體所有的土地上,經有關部門審查批准,為本公司住户建造了普通住宅,並根據《Y公司向社員出售住宅樓房實施方案》,將住宅內銷給本公司住户,供本公司內部成員使用並歸其所有。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一、甲方將坐落於北京市豐台區S室,總價款140 622.94元。二、甲方在乙方一次性付清房價款並辦理完物業管理的各項手續後5日內將出售的房屋出售給乙方。……八、乙方按成本價購買Y公司的住宅樓房,產權歸購房人所有,可以依法使用、繼承。

九、本房產是屬於Y公司的內銷房,其銷售轉讓的範圍僅限於本公司制定的對農民住户售樓方案中試用的範圍。乙方購房後,住用滿五年以上方可出售。住用不滿五年擅自出售或變相出售的由甲方收回多購住房並追繳其原購房價與二次銷售價的差額部分。由甲方對出售人除以原房價款1-2倍的罰款……十二、乙方購房後,房屋產權歸乙方,地產產權歸甲方所有。如遇國家建設、規劃需要時,甲方將按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政策,給予乙方妥善安置。

陳某峯稱其原為本村村民,後轉居;其原配偶宋某芳亦屬本村村民。北京市豐台區某村村民委員會出具《證明》載明,陳某峯1981年接父親陳某強班轉居,其前妻宋某芳2011年病逝,1988年因公路佔地轉居。

 

裁判結果

駁回周某君的訴訟請求。

 

房產律師靳雙權點評

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本案中,周某君陳某峯簽訂的《協議書》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亦不存在上述法律規定無效的理由,故對周某君要求確認《協議書》無效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