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職工羣體性勞動爭議發生時 - 您做好應對措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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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機”通常是指因某種突發的意外事件而導致的危險或緊急狀態。在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中常常會出現包括職工羣體性勞動爭議在內的各種危機。在導致勞動爭議危機的各種原因中,因企業對於職工反應的錯誤預判,而激化勞資間對立的情形,佔了很大比例。

當職工羣體性勞動爭議發生時,您做好應對措施了嗎?

當職工羣體性勞動爭議發生,危機處理小組通常要做的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採取應急措施以及制定處理方針等。

一、信息收集

在處理危機事件時,企業在事件發生時,若未能掌握足夠的信息,可能使得企業在進行決策及後續實施方面更為困難。收集信息的目的主要在於:

①確切瞭解員工的訴求內容;

②判斷危機的範圍及嚴重程度;

③監測事件影響的擴散程度;

④特定主要參與者;

⑤掌握相關的證據。

為了達到這些目的,信息收集的範圍不應侷限於企業內部,還需要擴大到外部知情者、相關政府部門、以及媒體報道和網絡言論等方面。更為重要的是需要熟悉相關法規和政府指導意見,以此瞭解並預判事件的性質和後果,並根據收集到的證據來確保後期處理的主動性。

二、應急措施

面對羣體性勞動爭議事件或者其他危機事件必須立即採取行動,否則多數情況下局面將會惡化到無法挽回的境地。但是過度的退讓、接受不合理的要求,即使能讓這次事件得到解決,但會為今後類似事件製造一個壞的先例,進而引發新的矛盾和衝突。因此需要採取一些適當的應急措施。

臨時性應急措施的目的在於通過及時、積極地溝通,讓員工瞭解企業負責任的態度和積極解決問題的誠意,從而消除對立情緒,讓勞資雙方以平和的態度共同參與到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過程中。為了達到這個目的:

①必須做出迅速反應;

②選擇直接談判人員時,應考慮到該人員的溝通能力、級別、經驗和威望等因素,來做出適當的選擇;

③在溝通過程中需要注意言辭,儘可能避免使用斷定式的、或刺激性的言辭;

④真誠的態度是必不可缺的。在實踐中,員工往往會先入為主,對於企業存在違法違規問題深信不疑。應急處理的目的是讓對方改變已有的看法,或者是讓對方認識到企業應對和解決問題的誠意;

⑤對於發生了人身傷害的事件,如果該傷害可能是由於企業的責任而產生的,當對方提出要求時,應考慮為其墊付初期的醫治費用,但同時也須採取相應措施保護公司的權利;

⑥積極尋求工會幹部的理解和協助;

⑦經過溝通未能達成解決意向的,則應約定下次溝通的時間、地點以及在此之前雙方各自需要完成的任務。在下次溝通之前雙方應主動與對方保持聯繫等。

三、制訂處理方針的原則

首先需要研究的是員工的訴求是否合理。對此,需要調查和確認本企業的勞動條件是否違反中央和地方的勞動法規、是否大幅度偏離周邊同類企業的平均水準。

不要等到談判陷入僵局時才尋求律師的幫助。在與員工、工會及政府部門的溝通中,律師等第三方專業機構可以作為企業的一個緩衝器。

突發性羣體勞動爭議發生後,經過媒體報道極有可能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同時,網絡及社交媒體的普及也使員工能夠比較容易地發佈單方面信息。因此企業在信息發佈、與政府機關的協作、事件後的改善措施等方面都需將對輿情的影響考慮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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