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房產證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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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房產證需要什麼手續
辦房產證需要的證件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蓋章的申請表;
(2)房屋買賣合同;
(3)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
(4)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分户平面圖兩份;
(5)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
(6)契税完税或減免税憑證;
(7)購房者身份證明(複印件核對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
(9)銀行的提前還貸證明。
房產證辦理流程:
1、確定開發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
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是自己辦理房產證的必要前提條件。
2、到管理部門領取並填寫《房屋(地)所有權登記申請表》。
申請表填寫之後需要開發商簽字蓋章。
3、拿測繪圖(表)
可以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並領取測繪表,或者帶身份證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也可以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
4、領取相關文件
明確需要領取哪些必要的申請文件,一次齊全。
5、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税。
這兩筆款項的繳納憑證是辦理房產證的必需文件。
6、提交申請材料。
7、按照規定時間領取房產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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