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8種情況可拒交物業費
一、哪8種情況可拒交物業費?
1、因為房屋質量問題還未交房的。
2、將房屋出租,租賃合同中註明了物業費有租住户繳納的。
3、物業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務責任的,全體業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證據。
4、物業公司沒有和業主籤合同。
5、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
6、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文件原件。
7、物業公司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的。
8、物業公司不經業主許可自行增加的收費項目。
二、物業費具體包括哪些費用?
1、小區的清潔衞生費用;
2、小區的綠化養護費用;
3、小區的秩序維護費用;
4、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保和福利費等;
5、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固定資產折舊;
7、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三、業主拒交物業費申請仲裁的條件有哪些?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
四、業主在物業服務中有哪些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總之,業主只要有正當理由就可以拒交物業費,但是,和物業服務公司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以後,業主不能以本人沒有到房子里居住,或者不需要接收物業服務等原因拒交物業費,如果沒有任何正當理由,業主有交物業費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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