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抵押的房屋類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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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抵押的房屋類型有哪些

 隨着市場經濟的繁榮,二手房買賣市場也蒸蒸日上。但是,在司法實務中,很多的房產糾紛也隨之出現。合同問題也是糾紛中常見的問題。本文就二手房買賣中應當注意的合同問題作相應分析。

禁止抵押的房屋類型有哪些

四類房產不能用於抵押

1、未結清貸款的房產

抵押消費貸款的房產必須是沒有抵押的房產。如果是有抵押的房產或者此房產正處於按揭狀態當中,銀行就已經擁有此房產的他項權利,如果再對此房產進行抵押,銀行是不允許的。因為兩家銀行無法同時擁有一處房產的他項權利。如果沒有還清貸款重新貸款叫做同名轉加按,現在央行已經明令禁止操作。

2、部分已購公房

已購公房中有兩種情況不能辦理抵押消費貸款,一種是無法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已購公房。因為如果在購房合同中有原單位有優先購買權的條款,銀行無法取得他項權利,所以銀行就無法操作抵押消費貸款。另一種是不能提供央產房上市證明的央產房,因為這樣的房產不能夠上市進行交易,銀行無法取得他項權利,即銀行沒有了抵押權,所以無法操作這項業務。

3、未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回遷房按經濟適用房管理的,或者是純經濟適用房,根據目前國家的政策,未滿5年的話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銀行同樣無法取得他項權利證,所以不能辦理抵押消費。

4、未取得房產證的小產權房

對於小產權房產而言,如果居住人沒有取得房產證的話,對房產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即不能對房產進行處置,所以這類房產就不能上市交易,無法到建委做抵押,更不可能辦理抵押消費貸款。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併抵押。

本站小編為您整理這篇文章,希望能更好的幫助您瞭解關於二手房買賣中,需要注意哪些合同問題的法律知識,歡迎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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