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因工廠拆遷有糾紛怎麼辦起訴廠房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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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因工廠拆遷有糾紛怎麼辦起訴廠房可以嗎?

一、承租人因工廠拆遷有糾紛怎麼辦起訴廠房可以嗎

承租人可以通過提起訴訟來進行維權,可以直接把出租方列為被告;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二條 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

二、企業拆遷要經歷什麼流程

1、首先,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房屋徵收範圍。

2、然後由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給市、縣級人民政府。這時候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佈,同時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的期限不得少於30日。徵詢完意見之後,市、縣級人民政府需要根據徵求意見的情況進行修改或聽證,然後及時公佈。

3、接下來,在進行公告的時候,會告知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如果企業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4、然後就是十分重要的評估階段了。我們都知道評估決定補償的依據,而補償又會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生死存亡。所以企業一定要注重這個階段。

5、徵收補償協議的簽訂。

三、承租房糾紛提起訴訟的流程是什麼

1、起訴

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因廠房拆遷而導致承租人的利益受損,對於出租方是需要承擔起賠償的責任,如果因此而產生糾紛是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在法律的規定中只要房屋徵收部門向被徵收人支付了搬遷的費用,對於出租方就需要支付這筆費用,不然是會承擔起法律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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