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辦理程序有哪些不動產權證辦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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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程序:
1、申請人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權籍調查。
2、申請人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窗口遞交申請材料。
3、屬地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初審後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審核。
4、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核准並將登記事項記載於登記簿。
5、申請人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窗口領取《不動產權證書》。
二、辦理不動產權證所需材料:
1、蓋章的申請表。
2、房屋買賣合同。
3、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
4、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分户平面圖兩份。
5、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
6、契税完税或減憑證。
7、購房者身份證明(複印件核對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
9、銀行的提前還貸證明。
法律依據】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9條規定:申請不動產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填寫登記申請書,並提交身份證明以及相關申請材料。申請材料應當提供原件。因特殊情況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複印件,複印件應當與原件保持一致。

不動產權證辦理程序有哪些不動產權證辦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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