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產税徵收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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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產税徵收標準是怎樣的?

房產税是針對個人所擁有的房產所徵收的税收,徵收房產税有助於調控房地產市場,抑制過快增長的房價。但由於房產税的徵收暫時還不具備成熟的條件,因此許多城市還未開始實施房產税的徵收。北京作為我國的首都,已於開始徵收房產税,但目前僅針對出租或企業擁有的房屋徵收房產税。那麼,北京房產税徵收標準是怎樣的?本站小編將通過以下內容為您詳細説明。

一、北京房產税徵收標準是怎樣的?

(1)以房產餘值作為計税依據的,房產税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税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按照房產餘值計徵的,年税率為1.2%。

計算公式為:應納税額=房產原值×(1-30%)×税率(1.2%)

(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税率為12%。

計算公式為:應納税額=房產租金收入×年税率(12%)

二、哪些人需要繳納房產税?

房產税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税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税人)。

三、哪些房產可以免徵房產税?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房產;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經財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產。

除法定免納房產税的情況外,納税人納税確有困難的,由税務機關核實情況、提出處理意見並報市政府批准後,減徵或免徵房產税。已經税務機關批准享受房產税困難減免税收優惠政策的,繼續執行至原優惠期滿為止。

四、房產税的繳納時間

房產税全年税額分兩次繳納,納税期限為每年4月1日至4月15日、10月1日至10月15日。

根據房產原值或租金的金額來確定房產税的繳納標準,税率為12%。房產税對於調控我國的房地產市場有着重要的作用,近幾年,房價的上漲出現了不可控的局面,普通人想要買房十分困難,雖然目前房產税並未大面積徵收,但相信隨着時間的推移,國家會出台更有利的政策來控制房價,讓房價保持在一個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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