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商品房虛假廣告時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9W

如果認定了屬於商品房虛假廣告,那麼遇到商品房虛假廣告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嗎?購買人是基於對商品房廣告宣傳的信任才決定購房的,而開發商提供的不實信息會對交易產生重大的影響,因此開發商對商品房虛假廣告理應承擔法律責任。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在遇到商品房虛假廣告時,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以下三種責任:

遇到商品房虛假廣告時怎麼辦

(一)違約責任。

對於商品房虛假廣告,即使廣告內容沒有列入購房合同的條款內,只要購房合同有效,那麼消費者向開發商主張違約責任要求賠償的,法院都會支持。

(二)締約過失責任。

如果商品房虛假廣告導致購房合同不成立,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這時承擔違約責任的基礎就不存在了,不能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只能要求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賠償責任。

(三)懲罰性賠償責任。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有以下五種情形,消費者可以找開發商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

(1)購房合同簽訂後,開發商未告知消費者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2)購房合同簽訂後,開發商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3)開發商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4)開發商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5)開發商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上述五種情形中的開發商所進行的虛假宣傳或隱瞞真實情況,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時,消費者可要求開發商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超過其實際財產損失的賠償。

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二十二條
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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