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門口路歸誰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4W

歸集體所有。農村宅基地屬於農村集體所有。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體所有建設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申請房屋所有權登記。依法登記的房屋受法律保護。

農村房屋門口路歸誰

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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