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購買農村房屋 - 怎樣買農村房屋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7W

如何購買農村房屋,怎樣買農村房屋

在實踐中,不少人看到了拆遷所帶來的“商機”,所以會想要購買農村房屋。那麼,應該如何購買農村房屋呢?不管購房者購買的是何類型的房屋,都要籤房屋買賣合同,即便是購買農村房屋也不能例外。那在法律上,買賣雙方所簽訂的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如何購買農村房屋

農村房屋的買賣流程:

1、房屋買賣應經集體即村民委員會書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須徵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應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土地證、房產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

4、應到產權登記部門查看房屋產權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擔保、是否有人民法院採取查封等財產保全措施。

5、應訂立書面買賣合同、並辦理審批、過户等手續。房屋買賣合同應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批,並辦理“宅基地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的過户更名手續;還應到房產管理部門依法辦理“房產證”的過户更名手續。

二、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有效。理由是:

1、《民法典》將合同無效的標準限制在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判決認定農村的住宅出售給城市居民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依據是《關於加強土地轉讓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該通知的發文機關是國務院辦公廳,而非國務院,故此文件不是行政法規,不能作為認定合同無效的依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強制性規定及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2、土地管理法規定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用於非農建設其立法本意旨在維持農業用地的數量,保證農民的生存之本和糧食供應,而宅基地本來就是建設用地,其主體變更不會導致農業用地的減少,故將該條適用於宅基地是不妥的,作為認定農村的住宅出售給城市居民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依據也違反立法本意。

3、從法律保護所有權的基本精神來看,限制農民買賣房屋並非是對農民利益的維護,而是對農民權利的侵犯。

眾所周知,所有權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四個權能中,最核心的權能是處分權,處分權是所有權的標誌。

如果將農村房屋的處分權予以限制,這與我國保護農民利益的國策完全背道而馳。另一方面,《民法典》的基本精神是合同自由,合同自由包括合同訂立的自由,合同內容的自由以及合同對象的自由,限制農民向城市居民出賣住房,也與合同自由的基本精神相悖。

4、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裝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農民處分自己的承包土地經營權的權利。該法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精神,充分尊重農民的自主性,相信農民能夠從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理性地處分自己的財產,是立法精神的巨大進步。既然為農民安身立命之本的農用承包土地都可以流轉,農村宅基地也應做相同理解。

目前,我國法律中對農村房屋買賣不置可否,但嚴格來講,其實當事人購買農村房屋還是會受到一定的限制,與此同時所要承擔的法律風險也是比較大的。至於,現實中應該如何購買農村房屋?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講解,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