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糾紛上訴狀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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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上訴狀:

房屋買賣糾紛上訴狀怎麼寫

上訴人:於某,女,1978年7月28日生,漢族,住##市##區##鎮6號樓4單元602號;

被上訴人:蔡某,男,1973年5月5日生,漢族,住##鎮##號樓##單元##號;

上訴人因蔡某訴於某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昌平區(2011)昌民初字第##號判決書,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請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或將本案發回重審

2、一二審訴訟費用全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一、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

一審法院認定按照合同約定上訴人於某應承擔個人所得税的事實是錯誤的。

首先,要查清本案的事實部分,我們需要了解上訴人和被上訴人以及居間公司之間就房屋買賣交易過程中一系列細節約定。

二、一審判決認定事實證據不足。

此致

北京市xx人民法院

上訴人

年月日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八十六條

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五)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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