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項權與與物權登記是同一個概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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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項權是買房子經常會聽説到的一個證書。一般都是用於抵押之用的。那麼關於他項權與與物權登記是同一個概念嗎?他項權和物權並不是相等的關係,但是他項權屬於他物權,所以也是物權,所以是包含和被包含的關係,但是物權的範圍更大。

他項權與與物權登記是同一個概念嗎?

一、他項權與與物權登記

1、他項權利是對不屬於自己所有物的某些權利,也就是一項他物權!比方説,你用房子土地使用權等向銀行抵押貸款,那房產局就發一個他項權利證給銀行,證明你在還清貸款之前銀行保留對抵押物的處置權!如果你一直按時還貸,那麼銀行就不能行使該權力!這時這種他項權力實際就是他物權的一種——抵押物權。

2、他物權的範圍就更廣一些,不但包括以上情形所説抵押物權,常見的還有常見的他物權有:地役權、地上權、典權等等。簡單説來,就是他物權是在他人所有之物上依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設定或享有的權利!

3、物權就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簡單地説就是產權。這裏就不多説了!

4、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所有權是物權的一種,但不是物權的全部!這裏要説明一下,中國的民法典,但是對於他物權,他項權利並沒有形成完善的體系!

二、 房屋他項權證和不動產登記證明的區別就是:

1、不動產登記開始後,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合二為一,統一登記到不動產權利證書上,也就是説,兩證變成一證。

按照國家“不變不換”的原則,現有各類不動產權證書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也就是説,舊證、新證同時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新購房屋等不動產並首次辦理產權證,申請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手續的市民,將逐步換髮新的不動產證。

房屋他項權證:

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不動產登記證明:

2016年10月8日起,上海市全面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後,房地產登記由不動產登記替代,房地產權證書和登記證明停止發放,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前依法核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登記證明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為方便企業羣眾辦事,按照"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已有資源"的原則,各區縣現有的房地產交易大廳調整為不動產交易登記大廳,房地產登記受理窗口調整為不動產登記受理窗口,受理不動產登記業務。

他項權與與物權登記是同一個概念嗎?關於他項權是一個他物權,所以是屬於物權的,他項權最常見的就是房子的他項權證,一般用於貸款買房的時候,銀行需要抵押時出示的,相當於抵押物,如果貸款人放款都全部還清了就可以註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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