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解除賠償金與補償金是同一個概念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7W

勞動合同解除賠償金與補償金是同一個概念嗎?

一、勞動合同解除賠償金與補償金是同一個概念嗎?

勞動合同解除賠償金與補償金不是同一個概念。經濟補償金是指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賠償金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已經不能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賠償的金額如何規定?

1、協商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傷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醫療補助費(不低於6個月工資,重病加50%,絕症加100%)

3、不能勝任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觀變化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5、經濟裁員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6、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 額外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的50%)

三、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工資標準計算及依據

(一)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1、協商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傷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醫療補助費(不低於6個月工資,重病加50%,絕症加100%)

3、不能勝任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觀變化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5、經濟裁員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6、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 額外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的50%)

(二)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總和×N=工作年限×月工資×(1 50%)×N(1

(三)因用人單位不訂合同或合同無效賠償金,違法解除合同賠償金1= 應得工資收入×25%賠償金2= 醫療費用×25%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工資標準計算及依據

(一)違法解除賠償金=錄用費用 培訓費用 直接經濟損失 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二)勞動者違反保密條款賠償金=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或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潤) 合理的調查費用

我們經常會將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與補償金弄混,這其實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如果員工在正常的合同期限內受到用人單位的辭退,是有權要求單位支付一定的賠償金的;而補償金是在解除勞動關係或者是終止勞動關係後給予員工經濟上的補助金額,需要一次性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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