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竣工驗收必備條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3W

一、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施工單位同建設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也是交付竣工驗收的條件之一。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工程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是工程竣工驗收和質量保證的重要依據之一。
三、有材料、設備、構配件的質量合格證明資料和試驗、檢驗報告,對建設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依據工程設計文件及承包合同所要求的質量標準,對竣工工程進行檢查和評定,符合規定的,簽署合格文件。
五、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1、規劃部門認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規劃許可證(複印件),但須提供原件驗證,複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2、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提供複印件,提交原件驗證,複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3、公安消防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4、環保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環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環保局出具的“蘇州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5、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根據有關規定提供原件。
6、建設工程檔案專項驗收意見書,即由城建檔案館提供的“建設工程檔案資料接收聯繫單”(原件)。
法律依據《建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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