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違約律師解答
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可以貸款的,一般只有房子的產權證書才可以貸款的。沒有房產證是不能貸款的,房產證貸款的必備材料就是房產證原件,具體如下,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貸款到期日時的實際年齡一般不超過65週歲。...
如果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但不能要求支付報酬,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例如居間人明知第三人的標的物有瑕疵,卻故意向委託人隱瞞真實情況,使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立了...
(1)合同違約金數額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所遭受損失30%,超過30%的,可以請求法院適當予以減少。(2)如果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違約金等於違約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1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徵,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
承擔合同未約定違約金,可不可以主張。當然顯然可以主張。因為為一方如果給守約方造成了損失,守約方完全可以依法主張由違約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
一般是經濟賠償。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自2021年1...
合同可以根據不同的違約責任約定多種不一樣的違約金計算方式。如對於同一違約行為約定適用不同的違約金,可能導致合同條款衝突,合同部分條款無效。...
如果一方違約,就得根據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即承擔...
一方違約的,另一方可要求其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承擔方式有繼續履行,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等方式。...
違約金的多少由合同雙方據違約情況協商即可,並沒有規定具體的數額。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
有上限,《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條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併主張,但總計超過年...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
合同違約金上限的規定有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關於二手房合同中的違約金問題,我國法律中並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上限數額,但不超過實際損失的百分之三十。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內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法...
違約責任條款約定通常有兩種方法:其一是約定專門的違約條款,其二是在質量責任、交付責任等約定的同時進行約定,這比專門的設定違約責任條款更隱蔽,但有一定的侷限性。違約責任的約定切勿只是“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依法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關於此款所述之“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最高...
合同簽訂以後,一方不履行就屬於違約,雙方可以協商,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
合同違約責任有: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違約金、定金責任等。根據《民法典》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法律依據...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徵,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一般來説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由於一方違約導致合同被...
一、要有違約行為存在。只有在特定的關係中發生了違約行為,就是承擔違約責任的前提。二、要存在過錯。當事人違約是存在過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違約,不承擔違約責任,因此是要求主觀上必須是有過錯的。在雙方有過錯的情況下...
第一,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二,"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的具體解釋1,"應當...
簽訂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只需要提前3天向勞動單位辭職,是不需要違約金的。正式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告知用人單位。按照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
毋庸置疑簽訂合同違約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但不同的類型的合同違約責任是不同的,比如本約合同與預約合同的違約責任是不一樣,比如買賣合同與承攬合同的違約責任也是不盡相同的。同時不同的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具體規定也是...
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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