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給孩子買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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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給孩子買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律師解析:父母給孩子買房,若是一方父母婚前出資並付首付並登記在一方名下,則房產應當屬於出資人的子女。
若是共同還貸的,另一方應當得到相應的補償。
如果是父母全款買房,且房產登記在該方一人名下,則該房產屬於該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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