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後孩子撫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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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歸誰撫養,首先就由夫妻雙方協商確定,如果協商不成時,再起訴到法院,法院一般都會判歸撫養條件好的一方撫養,如果夫妻雙方的撫養條件都差不多,法院會參考小孩的意願來作出判決。
父母離婚後,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
(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
(二)兩週歲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
(三)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四)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子女,這個會根據雙方自願達成的撫養協議,或者在法院的參與下達成撫養協議。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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