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幾年不給就作廢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2W

不會作廢,只要被撫養人尚處於被撫養期間,即便超過二年訴訟時效期,法律仍應當保護撫養費的請求;但在雙方的撫養關係不再存續的情況下,則應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如被撫養人已年滿十八週歲,已不具備被撫養條件,要求支付其十八週歲以前的撫養費的,訴訟時效從不具備撫養條件之日起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撫養費幾年不給就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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