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辦理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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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辦理居住證流程:
(一)申領《上海市居住證》的,應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來滬人員居住登記表》;
2、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3、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證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產權證、租賃的由房地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等;
4、18-49週歲的申領人須提供流動人口婚育狀況證明;
5、本市街道、鎮(鄉)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狀況證明。
(二)除上述基本材料外,有關人員還應當提供其他材料:
來滬從業人員:
(1)本市勞動保障管理部門出具的就業登記證明,期限為6個月以上的聘用(勞動)合同,參加本市綜合保險的繳費記錄;從事特殊工種的,還須提供特種崗位上崗證書。
(2)投資開業或個體經營者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和本市綜合保險的繳費記錄。
(2)、來滬投靠人員
屬於夫妻投靠的,須提供結婚證複印件〈驗原件〉;
提交材料,10天后可取。

在上海辦理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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