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最低工資標準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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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僱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時的時薪制定。
2018年瀋陽最低工資標準如下: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四檔:
一檔標準為1620元,
二檔標準為1420元,
三檔標準為1300元,
四檔標準為1120元。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分四檔:
一檔標準為16元,
二檔標準為14元,
三檔標準為11.8元,
四檔標準為10.6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瀋陽市最低工資標準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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