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漲工資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7W

按照新工資標準,陸軍排職少尉從2018年3月1日的標準是:軍銜工資1024元,職務工資1026元,基礎工資806元,其他補助不變。校官的軍銜工資是尉官的1.1至1.25倍。同等軍官,海軍是陸軍的1.07倍,空軍是陸軍的1.15倍,火箭部隊是陸軍的1.2倍。士兵津貼由原來每月200元增至300元。士官工資一律加50%。文職每級增加1000至2500元不等級別補貼。
據悉,軍人新工資制度從2018年3月1日開始實施,而且新任軍官及大學畢業入伍的軍官要改為簽約制,5年一次。

軍隊漲工資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四條 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第五條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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