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60歲還能簽訂勞動合同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1W

男性超過60歲已經達到退休年齡,是無法簽訂勞動合同,只能簽訂就業協議或者聘用協議。

超過60歲還能簽訂勞動合同嗎

凡是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都不能再簽訂勞動合同,即使簽訂了也不屬於勞動合同,雙方之間適用勞務關係的規定。年滿60週歲已不符合勞動者就業的法定年齡,也不符合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那麼與公司就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勞動關係,所以只可以簽訂聘用合同,性質屬於勞務關係,不屬於勞動關係,同時也不需要繳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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