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外因病死亡如何補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9W

工地自然死亡既非因工,也非意外傷害,不存在賠償問題。但可以享受相應的患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通常情況下的發放原則如下: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發給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或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一次性撫卹金。喪葬補助費的標準:3個月工資(月工資按當地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計,下同);供應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標準:6個月工資;一次性撫卹金標準:在職職工6個月工資;離退休人員3個月工資。

工地外因病死亡如何補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