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級傷殘如何鑑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2W

發生工傷後,勞動者申請鑑定的流程如下:

十級傷殘如何鑑定

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

三、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審核認定。

四、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五、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提起復議或行政訴訟

六、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鑑定完畢後,流程如下:

七、就工傷賠償事項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的,應及時申請勞動仲裁。

八、當事人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對一審判決不服的,15日內提出上訴。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送達後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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