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下落不明 - 工傷保險待遇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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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卹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其中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相關權利人可以不予以申請死亡宣告,依法繼續享受因工下落不明被認定為工傷的待遇,也可以依法予以申請死亡宣告,進而享受工傷致傷的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一條,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卹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具體有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其中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相關權利人可以不予以申請死亡宣告,依法繼續享受因工下落不明被認定為工傷的待遇,也可以依法予以申請死亡宣告,進而享受工傷致傷的待遇。

職工下落不明,工傷保險待遇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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