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電瓶車管理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2W

根據杭州市《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上牌登記管理的通告》規定,在杭生產銷售上牌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不大於20碼。
同時規定在車輛上安裝或使用妨礙交通安全裝置的,交警部門將依法強制拆除並收繳非法裝置,處以罰款50元;對於電動自行車有擅自加裝行為,將強制拆除並收繳非法裝置,並處以罰款50元。

杭州市電瓶車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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