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後如何調查取證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6W

1、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製作勘查材料、尋找證人、收集物證、清點現場遺留物品,消除障礙,恢復交通。
2、各方當事人應如實向公安機關陳述事故經過,並交驗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公安機關應向當事人公開事故現場圖、現場照片、鑑定材料。
3、在事故未調解前,公安機關可以指定肇事車方墊付死者或傷者的安葬費、搶救費,並預交事故的處理押金。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管轄區域和道路情況,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緝預案,並組織專門力量辦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發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啟動查緝預案,佈置警力堵截,並通過全國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查緝。

交通事故後如何調查取證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