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賭博罪量刑標準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W

賭博不僅會影響到社會秩序安全,同時也會對生產、工作和生活造成影響,而且賭博往往是誘發其他類型犯罪的温牀,對社會危害極大,國家級社會應予嚴厲打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應用法律的規定:一切以盈利為目的,出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屬於聚眾賭博,其量刑標準為:
1、組織3人以上進行賭博,並從中抽取金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2、組織3人以上實施賭博,涉博金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3、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4、組織中國公民10人以上至境外進行賭博,並從中抽取提成或介紹費的;根據刑法規定,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生的,會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聚眾賭博罪量刑標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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