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藥罪界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5W

        構成銷售假藥罪的關鍵是銷售假藥的行為是否足以產生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結果。銷售的假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案:

銷售假藥罪界定?

        1、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

        2、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貽誤診治的;

        3、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

        4、缺乏所標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另外,本罪名中的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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