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共同犯罪數額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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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污賄賂罪”、“瀆職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職務犯罪怎麼認定共同犯罪
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有關規定,與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共同犯罪定罪處罰,
一,單位中國家人工作人員共同實施職務犯罪的。
二,單位中國家工作人員與單位以外的其他人共同實施職務犯罪的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有關規定,以單位人員職務犯罪共同犯罪定罪處罰。
一,不具備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單位人員,共同實施職務犯罪的。
二,不具備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單位人員,與單位以外的其他人共同實施職務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