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審理後多長時間出判決書

來源:法律科普站 4.99K

我國沒有規定從開庭到出具判決書的具體要求。但是如果是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宣判後10日內出具判決書,如果是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我國對案件的審結時間是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普通程序審理的,審結案件的時間是從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按照簡易程序審理的,應當是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宣判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開庭審理後多長時間出判決書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