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據是否可以入賬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1W

大多數單位的財務人員都知道發票是合法的憑據,可以入賬,而對於收據是否能入賬,卻不是很清楚。個別單位的財務人員以為,除了發票以外的任何收據都是“白條”,都不能作為合法的財務憑據入賬。其實,收據與我們日常所説的“白條”不能畫等號,收據也是收付款憑證,它有種類之分。至於能否入賬,則要看收據的種類及使用範圍。收據可以分為內部收據和外部收據。外部收據又分為税務部門監製、財政部門監製、部隊收據三種。內部收據是單位內部的自制憑據,用於單位內部發生的業務,如材料內部調撥、收取員工押金、退還多餘出差借款等等,這時的內部自制收據是合法的憑據,可以作為成本費用入賬。

收據是否可以入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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