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責任與不真正連帶責任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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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責任與不真正連帶責任是什麼?
律師解析:一、連帶責任與不真正連帶責任
1、連帶責任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當事人就同一債務各負全部給付的一種責任形式;
2、不真正連帶責任指各債務人基於不同的發生原因而對於同一債權人負有以同一給付為標的的數個債務,因一個債務人的履行而使全體債務均歸於消滅,此時數個債務人之間所負的責任即為不真正連帶責任。
二、連帶債務:
1、連帶債務人之間的份額難以確定的,視為份額相同。
2、實際承擔債務超過自己份額的連帶債務人,有權就超出部分在其他連帶債務人未履行的份額範圍內向其追償,並相應地享有債權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其他連帶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可以向該債務人主張。
3、被追償的連帶債務人不能履行其應分擔份額的,其他連帶債務人應當在相應範圍內按比例分擔。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條
債權人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債權人均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為連帶債權;債務人為二人以上,債權人可以請求部分或者全部債務人履行全部債務的,為連帶債務。
連帶債權或者連帶債務,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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