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債務轉讓的司法解釋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6W 《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債務債權 債務 轉讓 司法解釋 債權債務